中国宽禁带功率半导体及应用产业联盟
章 程
为明确中国宽禁带功率半导体及应用产业联盟(以下简称“联盟”)各方的职责、权利和义务,保证联盟的有效运行,特制定本章程。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指导单位: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。
第二条 联盟名称:本联盟的全称是“中国宽禁带功率半导体及应用产业联盟”,英文名称:Association of China Wide Bandgap Power Semiconductor Industry。中文缩写为“中宽联”,英文缩写为“CWA”。
第三条 联盟性质:本联盟是由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从事宽禁带功率半导体研发、生产及应用等领域的企(事)业单位、大专院校、科研院所等,按照平等、合作、互助、互惠的原则,本着共创市场、共享成果、共同发展的理念,自愿联合组成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。
第四条 联盟宗旨:提升中国宽禁带功率半导体产业研发、生产能力,推动中国宽禁带功率半导体产业市场化、产业化,做到“代表行业、服务行业、发展行业”。
第五条 组织管理:本联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、法规、行业规范和社会道德规范;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的指导下开展工作;接受国家相关政府部门的指导和监督。
第六条 联盟网站为:中国宽禁带功率半导体及应用产业网,网址:http://www.cwbpsi.com/。
第二章 基本职能
第七条 联盟组织职能:
(一)执行国家法律法规、法令,推进宽禁带功率半导体产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;建立并完善产业链发展的协调机制,推进产业链衔接、互动和协调发展;针对产业发展中的共性、联动等问题进行协调推进。
(二) 推动中国有关产业政策的制订,协助政府部门加强对宽禁带功率半导体产业的支持力度,开展本行业的各项活动,营造良好的宽禁带功率半导体产业开发环境,促进中国宽禁带功率半导体产业又好又快发展。
(三) 联合进行宽禁带功率半导体及应用市场调研与政策研究,整合多方资源,探索有效的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机制,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,加速宽禁带功率半导体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,促进国产材料、器件、装置、系统的应用。
(四) 实现联盟成员间的资源共享、人才互补,以及技术、资金和产品的合作,逐步提高联盟的社会影响力和整体实力,促进中国宽禁带功率半导体产业在研发、生产和应用等环节的合作。
(五)加强国际交流合作,组织成员单位到国际知名半导体企业进行参观学习,邀请国际知名专家与成员单位进行管理、技术、销售等方面的交流。
(六)承担完成政府有关部门交办的工作。
第三章 组织形式
第八条 本联盟组织形式:
(一)本联盟是一种企业间结成的互相协作和资源整合的产业链本体模式,在中国宽禁带功率半导体领域能形成较大的合力和影响力。
(二)本联盟将依托中国从事宽禁带功率半导体研发、生产和应用等领域的企(事)业单位、大专院校、科研院所等,整合宽禁带功率半导体产业链上的相关研发、生产、应用等资源。
第九条 联盟会员大会
本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联盟会员大会,由全体成员单位组成。联盟会员大会由全体成员单位派出代表参加,每年召开一次,或由联盟理事会根据需要择机召开。
联盟会员大会职责:
(一)制定、修改联盟章程;
(二)选举和罢免理事;
(三)审议、批准理事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
(四)决定联盟的工作计划和工作计划调整(终止)事项;
(五)决定本届理事会提交的其他重大事项。
会员大会的召开须有半数以上的成员出席,方能有效,其决议需经到会成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第十条 理事会
理事会是联盟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,理事会对会员大会负责,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联盟开展日常工作;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,情况特殊时,可临时召开会议或采用通讯形式召开会议。理事会每届任期为五年,其职权和责任是:(一)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,领导本联盟各机构开展工作;
(二)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、副理事长、理事长、;
(三)召开会员大会;
(四)向联盟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;
(五)批准联盟的相关工作规则;
(六)批准联盟内机构的设置和主要负责人;
(七)制定并修改会费标准;
(八)审查、批准执行机构提交的年度财务预算报告;
(九)审查执行机构提交的年度财务决算报告;
(十)决定其他重大事宜。
理事会须有2/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1/2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第十一条 联盟理事长
联盟理事长由每届理事会选举产生,每届任期为五年,最长任期不超过两届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换届时,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。其职权和责任是:
(一)召集和主持会员大会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;
(二)提名秘书长人选,提交理事会决定;
(三)组织理事会研究决定联盟的发展方向;
(四)负责联盟会员大会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以及各项工作的推进;
第十二条 秘书处
联盟理事会秘书处是联盟理事会的管理执行机构,设秘书长1名,常务副秘书长1名,副秘书长若干名。主要负责联盟的日常事务。
秘书处设在山东天岳先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,并在北京设立办事处。
秘书长职责:
(一)主持联盟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;
(二)提名常务副秘书长、副秘书长及产业发展指导委员会委员,提交理事会决定;
(三)受理事会委托审核成员的加入或退出;
(四)决定秘书处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;
(五)处理其他日常事务。
第十三条 联盟下设委员会
(一) 专家委员会
专家委员会由国内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,根据需要可吸纳金融、经济、法律等领域的专家。
(二)产业发展指导委员会
产业发展指导委员会是由行业资深专家组成,主要职责是为宽禁带功率半导体产业的发展给予指导和支持。
(三)标准委员会
标准委员会负责联盟团体标准的统一管理,下设标委会工作办公室,是团体标准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,负责落实标委会相关决议,开展标准日常管理与协调工作。
(四)临时设立的机构
联盟根据工作需要,可由理事会委托秘书处成立处理相关工作的临时性机构,工作结束后,临时性机构撤销。
第十四条 联盟理事长、副理事长、秘书长具备的条件
(一)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政治素质好;
(二)在本联盟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;
(三)身体健康,能坚持正常工作;
(四)未受过刑事处罚;
(五)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第四章 换 届
第十五条 选举工作应当遵循“民主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进行。
第十六条 选举工作接受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的审查、指导和监督。
第十七条 换届程序
(一) 成立主席团(成员由上届正副理事长,正副秘书长组成),并成立换届筹备工作小组。
(二) 联盟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联盟理事、常务理事、副理事长、理事长。
(三) 理事、常务理事、秘书长、副理事长、理事长,采用会员自荐和推荐两种方式产生。候选人名单由换届小组审核,报工信部电子信息司同意后,提交会员大会进行选举。
第十八条 选举程序
(一) 选举方式为无记名投票、等额直接选举。
(二)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/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,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(三) 选举设监票人1名、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。计票人2名,负责选举过程中的具体计票工作。监票人和计票人由换届筹备工作小组提名,由主席团审核通过。计票结束后,由总监票人当场宣布选举结果。
第五章 成员权利和义务
第十九条 联盟成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本联盟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审议批准联盟发展目标、长远规划、年度工作计划等;
(三)参加本联盟的活动;
(四)获得本联盟服务的优先权;
(五)对本联盟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。
第二十条 联盟成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联盟章程;
(二)积极缴纳会费,积极参加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;
(三)执行本联盟的决议;
(四)维护本联盟合法权益;
(五)完成本联盟交办的工作;
(六)向本联盟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第二十一条 申请加入本联盟的成员,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 在中国宽禁带功率半导体产业的研发、生产和应用领域具有一定影响;
(二) 有加入本联盟的意愿;
(三) 拥护本联盟的章程,积极缴纳会费;
第二十二条 加入程序:
(一) 向联盟秘书处提交填写入盟申请表;
(二) 联盟秘书处审核并批准;
(三) 签署相关协议;
(四) 成为联盟成员。
第二十三条 退出程序:
(一) 联盟成员有权向联盟秘书处提交退盟申请,退出联盟。
(二) 违反联盟章程,经批评无效,秘书处受理事会委托终止联盟成员资格。
第七章 经费及资产管理
第二十四条 联盟经费来源
(一)成员单位缴纳的会费;
(二)捐赠;
(三)有关团体和企(事)业单位的赞助费;
(四)承担政府项目的相关经费;
(五)利息;
(六)其他合法来源收入。
第二十五条 联盟经费使用原则
(一)本联盟经费必须遵照国家的财务制度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,不得在成员中分配;
(二)本联盟换届或更换秘书处之前,必须接受理事会审查和理事会委托的第三方的财务审计;
(三)本联盟对经费使用建立健全、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;
第二十六条 资产管理:本联盟的资产,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侵占、私分和挪用。
第八章 章程的制(修)订程序
第二十七条 联盟章程修改:秘书处受理事会委托提出修改建议,联盟章程修改须经会员大会审议通过。
第九章 联盟终止
第二十八条 解散:联盟由于分立、合并、解散等原因需要终止时,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。终止动议须经联盟会员大会表决通过。
第二十九条 清算:联盟终止前,须由联盟理事会成立清算组织,处理善后事宜。清算期间,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。
第三十条 终止:联盟办理完清算手续后由联盟成员签署联盟终止协议后即终止。
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属本联盟会员大会。